- 客户需要选择哪些内容来构成一个 Second Home?
- 客户选择五个层面:目的地;指定住宿空间;使用周期;有开始日期、结束日期、入住时间和退房时间的使用期;以及按所发行系列确定的期限。在这五个层面之后,才核对服务、灵活权利与义务。如果五个层面中有一个尚不明确,客户不应进入价格决定或签署文件。
- The An 有哪些配置?
- 视目的地和销售批次而定,The An 可以发行整栋或整层以及指定住宿空间,并搭配季度、月份或至少一周的周期。这是整个体系的选择地图,并不表示所有配置都仍有可售。团队只介绍在咨询当时的发行目录中具有编码、使用期、状态及随附文件的 SKU。
- 一“周”是如何确定的?
- 一周是固定的七晚,由合同载明的入住日和退房日确定。根据合同范本,度假周从周六入住开始,到下一个周六退房结束,带有 STAY-YYYYMMDD 格式的度假周编码,其中 YYYYMMDD 为入住日期(第 1 条,附录 2 第 1 项)。该周按分配的日历周每年重复;如涉及节假日,节假日、春节或夏季的 Key 等级会直接写在摘要表中。
- Fixed-Week 会不会把客户锁定、失去自由?
- 不会,Fixed-Week 保护的是一段时间,而不是锁定生活。家庭一旦预先保留了一个使用期,这个约定就不再取决于是否还有房,也不需要每年重新协商。自由在于可以主动使用原定期,或视空房情况使用合同范本第 5 条规定的交换与灵活权利;而不在于随时随意更换的承诺。
- 客户每年都要重新购买或申请自己的权利吗?
- 不需要。度假周权利已在合同中为整个期限确立,并且是不可削减的核心权益(合同范本第 1 条)。每次使用期之前,客户只需完成运营确认:入住人员名单、抵达时间、准备需求、附加服务以及义务履行状态。这是为了让住期安全、周到地进行的手续,而不是重新购买已有的权利。
- 度假周是如何确定的?
- 度假周由客户在签约时选定,并以度假周编码固定载于摘要表中。编码格式为 STAY-YYYYMMDD,其中 YYYYMMDD 为周六的入住日期;该周在整个期限内按这一日历周每年重复(合同范本第 1 条、附录 2 第 1 项)。因此,客户不受客房入住率影响,不必争抢日期,不必换房,不必等旺季,也不承受租金的季节性波动。
- 七天如何计算?何时入住和退房?
- 七天即七晚:周六 15:00 起入住,下一个周六 11:00 退房。该日程载于合同范本摘要表第 4 项及附录 2 第 1.2 项;5 年期合计为 35 晚。入住日期就是度假周编码 STAY-YYYYMMDD 中写明的日期,因此客户始终确切知道自己每年的使用期落在哪一天。
- 可以选择哪些周?节假日周和春节周能选吗?
- 客户可在当年开放销售的周中选择,节假日、春节或暑期的周也可以选择。合同范本按分配的周将 Key 分为四个等级:普通 Key、含节假日的节假日 Key、含春节的春节 Key、暑期旺季的夏季 Key,每个等级依据现行有效的价目表各有一个价格(附录 2 第 3 项)。出租方保留一部分周作为运营备用,不予出售(附录 2 第 9 项)。
- 第一次假期从什么时候开始?
- 第一次假期在启用日之后开始,须满足合同范本第 12.1 条的三个条件:客户已付清全款,住宿空间已完工可供使用,设施依规定具备住宿经营条件。届时出租方会发出书面启用通知,载明启用日及第一年的度假周(第 12.2 条)。此后假期在整个期限内按指定的周重复。
- 今年很忙,无法在那一周前往怎么办?
- 依据合同范本第 5.4 条,客户有三种机制,均视空房与政策而定,不属于核心权益:将未使用的周顺延最多一年;折换为服务抵用额或住宿升级;或以两次较短的住宿代替一周。未使用的期不折换为现金。出租方可以协助进行受管理的转租,但不承诺能找到租客或任何收益水平。
- 可以换到其他周吗?
- 可以,但以合同范本第 5 条为限。客户可将度假周交换为在出租方目录中的其他设施住宿,视空房情况而定,须按手续提前通知,并支付交换费或 Key 等级差价(如有)(第 5.1 条)。交换权不属于核心权益:出租方不保证具体的目的地或日期;主要权益仍是已指定的固定周(第 5.3 条)。
- 在哪里查看假期并登记服务?
- 客户可通过签约后获发的账户,在 The An Heritage App 应用中查看假期并登记服务,也可以通过页脚的 hotline 直接联系客户服务部门。合同规定的正式通知,例如启用通知或运营变更,仍依合同范本第 20 条以书面形式发送;应用只是便利工具,不能替代书面文件。
- 项目建成了吗?何时交付?
- 本网站不公布进度;合同以启用机制代替承诺的时间节点。Key 只有在客户付清全款、空间完工且设施具备住宿经营条件时才会启用(第 12.1 条)。逾期超过 30 日的须支付违约金(第 18.1 条);非因不可抗力逾期超过 210 日的,客户可终止合同,取回全部款项并获得违约金和利息(第 18.2 条)。建设属于担保函的担保范围(第 13 条)。